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日照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32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日照市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工作计划的报告、2018年住房公积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建议的报告、日照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恢复执行省内异地贷款政策的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全额事业单位,设4个科,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2人,其中,在编50人,非在编3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495家,实缴单位3472家,比年初减少133家;新开户职工2.96万人,实缴职工22.78万人,净增职工1.19万人;缴存额37.66亿元,同比增长13.75%。2019年末,缴存总额222.43亿元,同比增长20.38%;缴存余额96.83亿元,同比增长13.6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和上年比较没有增减变化。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6.06亿元,同比增长25.21%;占当年缴存额的69.19%,比上年增加6.33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25.60亿元,同比增长26.17%。
(三)贷款
在本市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购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在本市其他区县范围内购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25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1万笔21.5亿元,分别同比增加5.48%、10.16%。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08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42万笔140.87亿元,贷款余额89.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43%、18.01%、14.6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59%,比上年增加0.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和上年比较没有增减变化。
(四)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0.70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35亿元,1年以上定期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3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59%,比上年增加0.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8906.99万元,同比增加12.58%。其中,存款利息1446.7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7458.89万元,其他收入1.3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7096.64万元,同比增加13.1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3766.3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40.80万元,其他支出1989.5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1810.34万元,同比增加11.84%。当年增值收益率为1.30%,比去年降低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84.9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35.8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889.55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00.4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100.52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931.0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1958.7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889.16万元,同比增长52.80%。其中,人员经费740.86万元,公用经费104.21万元,专项经费1044.0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7.86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42‰。
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284.90万元,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931.0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1%。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5.51%和13.75%。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99%,国有企业占14.29%,城镇集体企业占2.04%,外商投资企业占1.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2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8.09%,其他占3.1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3.90%,国有企业占24.15%,城镇集体企业占1.13%,外商投资企业占2.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7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8.34%,其他占0.77%。中低收入占98.35%,高收入占1.6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19%,国有企业占11.84%,城镇集体企业占15.67%,外商投资企业占0.4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9%,其他占58.00%。中低收入占99.79%,高收入占0.21%。
(二)提取业务:2019年,8.9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6.0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7.6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0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33%,租赁住房、缴物业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消费占3.3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2.3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6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71%,其他非住房消费提取占0.9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8%,高收入占2.1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0.2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79%,比上年同期减少0.9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为职工节省购房利息支出38078.72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9.38%,90-144(含)㎡占67.45%,144㎡以上占23.17%;购买新房占80.92%,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9.0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9.0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0.93%。
公积金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2.59%,30岁-40岁(含)占37.43%,40岁-50岁(含)占30.76%,50岁以上占9.22%;首次申请贷款占86.4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51%;中、低收入占97.68%,高收入占2.32%。
2.异地贷款:2019年共发放异地贷款82笔216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151笔400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累计发放贴息贷款4189笔150671万元,累计贴息额5267.35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1.76%,比上年提高4.8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公积金管理机构及职能变化情况。2019年无变化。
2、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缴存业务、贷款业务委托银行为建行、工行、中行、农行、日照银行5家银行,2019年无变化。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截止到2019年年底已累计为458个缴存单位7.5万人办理降比手续,为企业减负2.9亿元。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由上一公积金年度的15855元调整为17886元,最低限额为1730元。
3.落实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主缴存公积金政策,将政策覆盖面扩大到贷后停缴人员,年内共为392人办理了自主缴存公积金手续。
4.恢复省内异地贷款业务。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标准化向精细化延伸。收集整理职工反映情况和前台遇到的问题,细化16条提取规定,保证政策覆盖到位,全市通提执行一致;三大主要业务办事指南细分为36项,并形成二维码,手机扫描即可获取对应事项信息,节省了信息检索和获取时间。
2.实行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公告制度,借款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主查询贷款轮候发放进度情况,保障贷款轮候发放过程的公开、透明。
3.将贷款担保相关签字手续前置,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批、抵押、发放全流程实现在公积金大厅申贷时“一次办好”。
4.实现线上缴存“零跑腿”。先后推出“单位线上缴存”“个人线上缴存”,签约缴存户由公积金系统直接划款。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拓展共享数据范围。年内新增省民政等部门共享数据,目前已实现了与9个部门19类数据的输入类共享应用。扩展公积金信息输出共享应用,先后与建行、农行等16家银行合作,由银行发放网络消费贷款3.86亿元,拓展缴存职工筹集消费资金渠道,提高消费能力。
2.扩展业务办理渠道。年内新增支付宝、“爱山东”APP、省政务服务、个人网厅等渠道,办理缴存、提取、贷款、证明获取等具体业务的非柜台类渠道达到了9条,加上信息获取渠道,对外服务渠道共13条。
3.扩大业务“掌上办”范围。“手机公积金”APP已开通公积金账户查询、缴存明细查询、贷款进度查询等所有查询类业务,开通了购买商品房提取、退休提取、租赁商品房提取等10种提取业务。
4.扩展业务“网上办”范围。单位网厅具备公积金收支等各类信息查询、个人账户开设、封存启封、基数调整等功能;个人网厅具备各类信息查询、提取申请、贷款线上申请等功能。另外,接入了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公积金业务省内“一网通办”。
5.接入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6月份起跨地市调动人员的公积金,实现在新工作地“就近办理”,跨省市转移。
6.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联动,开创贷款抵押线上办理模式。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连续5年保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荣获全省住房公积金精神文明成果展演三等奖,各科室、管理部年内获得“省级工人先锋号”“省级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等省级荣誉3项、市级荣誉10项。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无违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