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一村、大石场村、
裴家村...
日照6个村土地补偿安置费800多万!
这次有你家吗?
大石场村
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13.6160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到北京路街道大石场村委会账户,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3.6700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会同北京路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大岭三村
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26.8568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到奎山街道大岭三村委会账户,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6.4285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会同奎山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大岭一村
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61.8948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到奎山街道大岭一村村委会账户,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2.8948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会同奎山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裴家村
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73.4748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到北京路街道裴家村委会账户,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77.8073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会同北京路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南张家村
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4.8940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到北京路街道南张家村委会账户,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5.1863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会同北京路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东李家庄子村
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9.1924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到北京路街道东李家庄子村委会账户,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6.0818万元,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会同北京路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来源:日照那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