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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将拍卖11宗土地!
来源:日照黄页网房产频道 发布时间:2021-6-26 10:25:30 阅读:1261 次 |
6月24日,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位于兴海路以北、正阳路以东的2021A-4号宗地,将配建9班幼儿园1处。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38号)的有关内容,2021A-25号宗地(碧海路以西、海曲路以北)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针对地上已建成房产,按照〔2018〕8号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办理,并由竞得人与原投资人自行核算。
2
2018A-158宗地(海滨三路以西、黄海三路以南)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竞得人需为被改造村居还建5600平方米的商住楼;同时,在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与石臼街道办事处、宏达社区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50号)的有关内容,需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社区配套用房(含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3
2019A-130号宗地(天津路以南、海滨五路以西 )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19〕272号)的有关内容,需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4
2020A-31号宗地(天津路以北、海滨五路以西)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竞买人需配建5055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具体配建事宜由竞买人与华林社区居委会协商解决。在竞得土地5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与石臼街道办事处、石臼街道华林社区居委会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8号)的有关内容,需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社区体育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50平方米;设置居民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5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29号)的有关内容,2020A-45号宗地(海曲路以北、东关北路以西 )需配建便民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2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6
2020A-46号宗地(海曲路以北、华阳路以东)分为两个地块,分别是2020A-46-1号宗地5929.2平方米、2020A-46-2号宗地4972.6平方米。地块一、地块二统一核算指标、统一规划建设。地块一地下空间建设范围为地表以下2.4至15米,2.4米以下的部分用作北侧办公停车场,需与北侧地块地下空间统筹规划建设,2.4米以上部分用于公园绿地和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由地下空间使用权单位负责代建并对公众开放。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0〕130号)的有关内容,2020A-46-2号宗地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7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4号)的有关内容,2021A-4号宗地(兴海路以北、正阳路以东 )需配建9班幼儿园1处,建筑面积3277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小于5261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0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8
2021A-9号宗地(菏泽路以东、泰安路以北)与2018A-25号宗地(碧海路以西、海曲路以北)统一规划、统一实施。
9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1号)的有关内容,2020D-73号宗地(山海路以北、原报子沟村以东)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设置对外开放的公厕1处),且不少于80平方米。该宗地地上已建成房产及附属设施,由东港区政府按照相关政策自行处置。
10
2021A-23号宗地(东营路以南、济宁路以西)涉及林地,竞得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并且在取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根据日照市城中村改造计划,针对配建安置楼、沿街商业用房等事宜由竞买人与秦楼街道东碌碡沟村协商解决。在竞得土地3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与东港区政府、秦楼街道办事处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1〕73号)的有关内容,该宗地需配建托老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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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要求,2021K-10号宗地(重庆路以东、扬州路以北)竞买人需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预核准手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1年7月14日上午10时。
来源:直播日照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标题:《位置公布!日照将拍卖11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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