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出台住房"以旧换新"指导意见,提出15条具体措施,包括三种换新模式、旧房处置途径、降低换房成本、金融支持政策等,旨在激活住房消费潜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政鼓励市场化运作,强化风险防控,优化交易流程,为居民换房提供全方位支持。
【山东出台住房"以旧换新"新政 构建完整政策框架】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系统构建了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的政策框架。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激活住房消费潜力,为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提供更多选择。
【创新三种换新模式 提升置换效率】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卖旧换新""收旧换新""拆旧换新"三种模式。其中,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帮卖"服务并引入"兜底收购"机制,鼓励各类主体市场化收购二手房。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前提下,探索城镇老旧住房原拆原建更新路径,新增公共设施不计容积率。这些创新模式将有效提升住房置换效率,为居民换房提供更多便利。
【多措并举降低换房成本 强化金融支持】
新政鼓励各市对"以旧换新"居民发放购房补贴,引导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提供优惠。在金融支持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专项金融产品,推广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和经营性物业贷款。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允许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购房者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这些措施将有效缓解居民换房资金压力。
山东省此次出台的住房"以旧换新"政策,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活力。新政既考虑了市场需求,又注重风险防控,有望成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