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日照市开创住房保障工作新局的年份。一年来,住房保障工作者紧扣年度保障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房源建设和配租补贴,圆满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任务。
2012年,我省下达日照市实物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15000套,要求去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底前竣工7000套。本市提前落实建设计划。开工各类保障房16778套,其中: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249套;开工公共租赁住房4414套;开工棚改安置房11015套,完成开工任务的112%。
与此同时,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同步展开。去年1月份完成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审查、公示,为850个符合条件家庭颁发了购房补贴许可证,去年2月8日着手购房补贴,按标准、按政策随购随补 ;市区县联动降低廉租住房补贴保障门槛,市区补贴保障980户,比上一年度增加247户。各区县发放1198户,全市共发放2178户,创历年最高纪录。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有监管
去年11月份,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和日照银监分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日照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标志着日照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进入新的阶段。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就是依法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新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前出售,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办法》共26条,主要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监管期限、监管额度和用途,使用节点、申请办法和程序等做了规定。《办法》规定,预售资金监管的期限为自项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止。预售资金的监管额度,参照建设项目综合造价情况以及该项目的交付使用条件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总额的1.2倍。出台物业新规明细收费标准
去年,《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炉,针对各地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住宅小区内供水 、供电 、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 、宽带数据传输及变电 、二次供水 、换热、燃气调压等设施设备,不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
这一规定对各地城市物业管理将起到重要的规范作用。山东省物价局要求各地尽快出台当地的具体实施办法,据了解,目前济南等地已经出台对应政策,日照地区尚未出台明细办法。 半岛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