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日照市房管局了解到,省住建厅对2018年度第一、二批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评审,日照天宁置业有限公司、莒县晨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要求,晋升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企业;今年1月,山东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功晋升为一级资质。 截至目前,我市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资质企业增至20家,其中有 5家 一级资质企业, 15家 二级资质企业。
具体名单名单如下:

根据国家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
国家住建部负责核准一级资质,省住建厅负责核准二级资质, 市住建局负责核准三、四和暂定资质 。
按照规定,开发企业应当依据各自资质等级,按照下列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一级资质开发企业 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 不受限制 ,按照建设部《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开发企业 可承担 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 的住宅项目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可以在全省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级资质开发企业 可承担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 的住宅项目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仅能在所在设区的市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四级资质开发企业 可承担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 的住宅项目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等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仅能在所在设区的市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暂定资质开发企业 可承担的开发项目规模, 不得超过四级资质承担的业务范围 ,仅能在所在设区的市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